醉驾司机刘某现已进了小区,行将到家的他仍是撞上了路侧车辆。北京交管部门发布音讯,刘某已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
3月3日晚间,刘某在石景山区鲁谷南路一饭馆与老友吃饭时喝了6两白酒,饭后自行驾车回家,到小区后预备泊车,却撞在路侧的一辆小客车上,刘某下车查看后想要脱离,但被撞的小客车车主及时赶到将他拦住,察觉到刘某喝酒后,被撞的车主报警。
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敏捷赶到现场,对刘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成果达到了醉驾规范。刘某随后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终究成果为225mg/100ml。3月28日,法院对此案宣判,刘某因风险驾驭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六千元。刘某的驾驭证被石景山交通支队依法撤消,五年内不得从头考取。
在刘某被宣判的次日,3月29日22时许,李某在石景山区景阳东街一家饭馆喝了3瓶啤酒后驾车回家,行至石景山区莲石东路北辅路芳园西街南口时,遇到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正在夜查,酒精检测成果为79mg/100ml。原本还差一丁点才到醉驾规范,但民警核对李某的信息时发现,李某曾于2021年3月12日因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石景山交通支队民警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则,关于李某饮酒后驾驭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驭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石景山交通支队依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7日,撤消其机动车驾驭证,并处2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