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男童大渡河边落水母亲救子溺亡:孩子获救,家族申述多方索赔129万一审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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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现场。图据网友
一年前,重庆游客李女士一家四口到四川乐山大渡河滨游玩,其6岁儿子小宇(化名)落入河中,李女士为救儿子也掉入河中。后来,小宇被游水爱好者救起,李女士却不幸溺亡。
事发后,李女士的家族以为,事端原因是该场所未设置警示牌及安全防护栏,也没有安全员。此外,江岸边存在很多混凝土锥体藏匿在江中,导致落水人员遭到碰击后失掉举动才能。乐山市冬泳协会以及相关大街办、社区是事发地冬泳广场的运用人和办理人,家族起诉至法院要求各方一同补偿129万余元。
近来,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定,以为该冬泳广场系当地居民对该处的俗称,事端产生地归于天然河道的一部分,被告乐山市冬泳协会以及相关大街办、社区均不应对李某(即李女士)的逝世承当补偿职责,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事发:
6岁男童落水母亲救子溺亡
孩子被游水爱好者救起
时刻回到2023年8月20日,当天13时许,重庆游客李女士和老公孙先生带着两个儿子小宇和小宸来到乐山大佛彼岸的肖公嘴冬泳广场,一行人下河口楼梯来到大渡河河滨游玩。其间,孙先生需打电话脱离,留下李女士一人带着两个儿子在河滨游玩。
不料,6岁的大儿子小宇不小心落入河中,情急之下李女士蹲下身去拉儿子,却一同坠落河中。据媒体揭露报导,其时,有目击者见状赶忙喊“救命,有人落水了”,但“这个妈妈下水后,两秒就没踪迹了”,其时正好有游水爱好者在邻近水域,小宇终究被救上了岸。
此刻,刚刚打完电话的孙先生听到有人喊“救命”,赶忙走到河滨,发现大儿子小宇已被游水爱好者从河中救起来,但没看到妻子李女士的身影。5天后,李女士的遗体在岷江下流四五十公里外的航电纽带闸口处被发现。
▲冬泳队员救助小男孩。图据网友
家族:
事发地未设警示牌及安全防护栏
向冬泳协会、街办和社区索赔129万
事发后,李女士的爸爸妈妈和老公、儿子一同提起侵权职责胶葛的民事诉讼,将乐山市冬泳协会、乐山市市中区海棠大街办事处、较场坝街社区以及大佛大街办事处作为被告,要求补偿被抚养人生活费、逝世补偿金、丧葬费、精力损害补偿等合计129万余元。
家族以为,肖公嘴冬泳广场是乐山市当地政府赞同保存的100米长不关闭地段,并划出100平方米场所供被告乐山市冬泳协会办理运用。海棠大街办事处担任案涉河道办理、维护作业。较场坝街社区是详细维管单位。
家族以为,本次事端原因是该场所未设置警示牌及安全防护栏,也没有安全员。又因江岸边存在很多混凝土锥体藏匿在江中,导致落水人员遭到碰击后失掉举动才能,致使同样地址在暑假期间多人落水、逝世。被告作为乐山旅行城市的详细区域担任单位,未能执行维护游客的人身安全等事宜,有损其旅行城市形象。
在庭审过程中,原告(家族方)当庭陈说,冬泳广场归于公共场所,乐山市冬泳协会是该场所的实践办理人和运用人。海棠大街办事处、较场坝街社区、大佛大街办事处亦是该场所的办理人。乐山市冬泳协会未尽到安全提示职责,也未设置安全办法或许扫除安全危险导致本案事端产生,故其应当承当悉数补偿职责。海棠大街办事处、较场坝街社区、大佛大街办事处未尽到办理职责,应当与乐山市冬泳协会一同承当补偿职责。
▲冬泳广场
被告:
事发地系天然河道
成年人应是本身安危榜首职责人
对此,乐山市冬泳协会辩称,冬泳广场至今无任何文件和材料证明政府指使该协会办理,冬泳广场是很多冬泳爱好者“有力出力、有钱出钱”历经十多年补葺起来的。该协会不只没有办理权,连运用权都还不能自行做主。该协会在冬泳广场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供给旅行景点服务,一切行为都是天然人自发行为,所产生的工作都应当自己承当职责。
海棠大街办事处和较场坝街社区辩称,事端产生地址坐落河道范围内,其并非涉案河道的办理单位,已实行下河口的警示及巡查职责;死者作为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其逝世原由于本身差错。
大佛大街办事处则辩称,案涉河道虽坐落其辖区范围内,但系天然河道,非人工开凿的河道。虽冬泳广场是对案涉河边进行加固,但并不能改动其天然河道的性质。关于天然河道,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要设置安全维护办法及安全警示标识等安全保证办法。
一起,大佛大街办事处以为,成年人应当是本身安危的榜首职责人,不应当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国家相关组织的无时无刻提示之下,本案不应当以情感或成果职责主义为导向,将丢失交由不构成侵权的被告承当,故恳求驳回原告悉数诉讼恳求。
判定:
一审驳回原告诉求
各方不承当补偿职责
经现场勘验,事发地俗称为冬泳广场,进入该处的仅有进口为肖公嘴下河口楼梯,楼梯台阶以下直接与大渡河相连。该楼梯口设置有安全警示标识:“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爱惜生命,慎入江河”。勘验时裸露出的河道边设置有防护栏链。
▲冬泳广场进口
经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确定事发地归于天然河道的一部分,非向大众供给服务或以大众为目标进行商业运营的场所。而关于天然河道的办理,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要设置安全维护设备及安全警示标识等安全保证办法。虽大佛大街办事处为案涉河段的办理者,但其对李某的逝世成果不存差错,无需承当民事侵权职责。
法院以为,原告只是供给相片及其陈说,不足以证明乐山市冬泳协会作为社会团体法人是该区域的实践办理人和运用人。其次,结合前述确定,本案事端产生地归于天然河道的一部分,非向大众供给服务或以大众为目标进行商业运营的场所,乐山市冬泳协会不应对李某的逝世承当补偿职责。
结合前述确定,海棠大街办事处、较场坝街社区非案涉河段的办理人,且鄙人河口处终年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故也不应对李某的逝世承当补偿职责。近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定,驳回原告的诉讼恳求。
6月19日下午,乐山市冬泳协会相关担任人表明,最初底子没想到,游水爱好者救了人,冬泳协会还成了被告;事发地本就归于天然河道,所产生的工作应当自己承当职责;对判定成果表明满意。
据了解,自2006年以来,乐山市冬泳协会会员在乐山大渡河、青衣江和岷江三江水域救起的落水者有200多人。上述担任人表明,尽管这次协会成为被告,但我们今后碰到险情仍是会毫不犹豫地救人。
到6月19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暂未能联络上原告方。现在,法院一审判定没有收效,如原告不服判定,可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拍摄报导
修改 潘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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